我是外籍,和美国总公司签署"at will"的劳务派遣协议到公司的北京分公司(外商独资独立法人)工作,工资以美元从境外公司发放,有办理外国人就业证。请问我和北京的公司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合同关系?裁员时可以按照中国劳动法来补偿吗?谢谢
2024-10-02 00:03您的情况涉及国际劳工和雇佣关系,具体分类取决于您与派遣方之间的合同条款。 首先,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派遣员工在派遣期间应视为与接受其派遣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这意味着如果派遣协议中明确约定派遣员工的工作性质为“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则派遣员工与接收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可能性较大。 其次,关于裁员补偿的问题,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规定有所不同。在中国,由于您的情况涉及到跨国经营,因此需要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及实践。建议查阅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雇主的相关规定,以便更准确地判断如何适用中国劳动法进行补偿。 总之,如果您对具体情况进行深入探讨,请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