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67月新物业来了.没与业主签合同,16年的物业费因旧物业随意涨价没交.新的物业也要求交.它17年才注册.有权收吗
2025-08-26 20:44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通过平等协商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如果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具体的费用和支付方式,则该费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收取。如果您认为旧物业存在乱收费的情况,可以向当地房管部门投诉,并收集相关证据以证明您的主张。 至于您提到的新物业是否有权要求您缴纳17年之前的服务费用,这需要具体分析。一般来说,物业公司有权利基于服务合同的要求,对欠费的业主进行催缴或起诉。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您作为业主,是否有权拒绝支付呢?这个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得到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