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67月新物业来了.没与业主签合同.来到我们小区后才刚注册成立,没有物业资质却收1.3元物业费.现在的理由是17年底已经不看资质了.就得1.3交。我有权按0.6或0.9元交吗?
2025-08-26 21:10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您有权要求按照合法合理的标准支付物业费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合理负担的原则,具体收费标准应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通过协商确定,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如果您认为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用过高,可以向当地物价部门或者相关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和沟通记录,以便日后需要时进行申诉或诉讼。 最后,提醒您注意自身权益保护,避免因不明原因的高额费用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