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老头和老婆是半路夫妻,老头头婚有3个孩子,老婆头婚有1个女儿宫瑞香,婚后生有一个女儿李申华,但老头之前的三个孩子从未照顾过老人也没有什么联系。老头先死了,之后由宫瑞香和李申华照顾老婆,几年后宫瑞香身体不好就由李申华照顾老婆,房照是老婆的名,老婆留下遗嘱死后:李申华占7成,宫瑞香3成,可是宫瑞香比老婆先死,不知道宫瑞香那3成可不可以由子女继承。那老头那3个孩子有没有继承权。
2025-04-06 08:45根据中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财产的继承,首先应当遵循的是法定继承的原则。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他们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然而,在本案中,由于老头和老婆没有结婚时就有三个孩子,且这些孩子并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因此他们可能不具备继承权。 此外,如果老头留下的遗嘱明确指定由宫瑞香和李申华共同继承房产,并且这一部分房产属于老头个人所有的,则宫瑞香和李申华可以按照遗嘱的规定来继承房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即使遗嘱中有这样的条款,也不能保证宫瑞香和李申华一定会得到房产的所有权,因为她们需要证明自己符合法定继承人的资格条件,例如是否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或者是否为被继承人的主要抚养人等。 综上所述,虽然宫瑞香和李申华作为遗嘱中的受益人,可能会优先获得房产的部分份额,但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考虑其他因素,如法定继承人的资格、遗嘱的有效性以及房产的实际价值等因素,以确保各方利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