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未成年未遂判几年,女孩应该在十四五岁左右,男的应该是四十二三左右,就是在脸上亲了一下,上下摸了她一次,给她买了瓶水,女方家长就报案了,然后就被派出所的人抓走了,第二天就把人送走了,问派出所的人他们也不对我说送到那里了,就说他是强奸犯,我想问一下这件事情算是强奸未遂案件吗?
2024-10-09 01:45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女孩不满十四周岁,则可能构成强奸罪。但是,需要考虑的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处,从重处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轻微的行为也可能被认定为强奸罪。 然而,如果您认为这个案例中的行为并不严重,或者没有达到法定要求的最低年龄(例如,女孩不满十四周岁),那么该行为不构成强奸罪。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有其他法律或规定适用于处理这种情况,具体取决于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 无论如何,重要的是要确保您的发言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