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干了7年,在公司做班组长四五年了,但是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班组长岗位,目前因公司班组长调整,给我安排做最普通操作工,工资也没有原来做班组长那么多,我没同意去做,现在被待岗拿最低保障工资,我没去做原因是我去年4月份在厂里被叉车撞伤导致脚骨折,十级工伤,公司现在说我如果不干,自己离职工伤钱可以给,请问我现在这种情况可以申诉拿到工龄钱吗?我该该怎么办?
2024-10-04 00:29根据您的描述,您在公司的班组长岗位上工作了四年多,并且在去年4月份在厂里被叉车撞伤导致脚骨折,十级工伤。您认为自己有权获得工龄补偿。 关于您的情况,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了解您的合同条款和公司的政策。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班组长岗位及相应的待遇,那么您有权要求按照合同中的规定得到相应的薪酬和服务年限补偿。 其次,如果您对公司的决定不满意,可以选择通过内部调解或劳动仲裁来解决争议。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说明您的不满并请求重新分配工作岗位或者提供合理的赔偿。 最后,如果您无法与公司达成协议,可以考虑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由劳动行政部门指定的仲裁委员会进行审理和裁决。 总之,建议您尽快与公司沟通,以寻求解决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采取其他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