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结束后回公司上班被告知原来的工作不多了并给别的同事做,现在的出纳要离职,强制要求我转岗到出纳岗位,请问合理吗?我不想接受,自己没有财务知识及资格证书完全不会。我原来的工作没有资质要求,现在我想要求公司开除我并给我相应哺乳期应有的赔偿请问是否合理?请问如果我申请公司进行赔偿是单倍还是双倍的?
2026-03-03 01:26首先,您有权拒绝新的工作安排,并且您的不满和需求应该得到公司的尊重和理解。 关于您在产假结束后的就业情况,公司有权利根据业务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职责和岗位。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可以考虑让其他同事承担原先由您负责的工作,或者重新分配给您一个与当前工作不冲突的新职位。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能力和经验不适合新岗位的要求,您可以提出离职,公司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 关于您的劳动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以及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对于哺乳期间的劳动者,公司还应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照顾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延长哺乳时间、提供适当的营养补充品等。 如果您希望公司赔偿,那么您可能有权请求支付额外的工资,以弥补由于工作变动带来的收入损失。此外,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在裁员时应当优先留用具有特殊技能或重要工作的人员,并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当对您的情况进行评估,并给出合理的补偿方案。 综上所述,建议您先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具体的情况和需求,必要时可寻求第三方机构的帮助,如工会组织或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如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提起劳动仲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