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建房合法吗?有一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82年按规定批准修建的一幢38户职工住房(有土地使用证),住房建好后又验证合格,2002年房改时企业明确房屋属38户职工所有并将土地使用证分割给38职工,但在办理产权证时被定为危房未办成双证被搁置,现政府规划拆迁,请问这38户职工该怎么办?是否和其他有双证职工同等权益?
22天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有权自行决定在集体土地上修建职工住宅。如果该住宅符合规划要求并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则应当视为合法建筑。 对于已经建成并交付使用的住宅,其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包括原职工在内的所有成员都有权参与管理和维护。因此,尽管企业在房产证办理过程中遇到困难,但作为房屋的所有者,他们仍然享有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至于关于是否与其他有双证的职工拥有同等权益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有其他职工也因为同样的原因未能获得房产证,那么他们同样可能面临类似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以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总之,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尽可能地寻求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并尊重所有的利益相关方的权利和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