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买了一套二手房,7月20号几在兴业银行申请房贷贷款,9月5号过的户,9月28号打电话让存两万块,利息打折必放款,因当天没时间没去,30号去存的两万块,利息必没打折。我们也没追究。因是月底又赶上十一小长假,放款又往后推迟了,10月13号银行打电话跟我们说利率上涨了10%。现在不接受,中介又跟银行沟通,现在打电话说上涨5%。能接受就来签,能来签就无限期等着。我们当时签的合同是基本利率。现在房率上涨,他们就按上涨的给我们,我该怎么办
2025-02-07 02:44您与银行关于房贷利率变动的问题涉及到金融合同和违约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6条的规定,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利率调整条款,并且该条款符合法律规定,则银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然而,在本案例中,由于利率上涨是在合同签订后发生的,且没有事先征得您的同意,因此可能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 其次,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联系银行协商解决。直接向银行说明情况并要求双方重新商定利率或寻找其他解决方案。 寻求第三方调解。如果自行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通过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 提起诉讼。若协商未果,您也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合同中的利率调整条款无效,或者请求法院判决银行继续按照原合同规定的利率执行。 重要的是要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通话记录、短信、邮件等,以便于证明自己的主张。同时,确保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避免因不当行为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