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他人财务一万余元,主动投案,主动赔偿,得不到谅解,会被判刑吗
15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且情节严重时,可能会构成犯罪。如果您被指控的罪名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并且您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主动投案,并且积极赔偿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但最终没有得到受害人的谅解,则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具体来说,如果您的行为已经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包括一万元),并且您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主动投案,并且在公安机关调查期间积极配合,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您可以考虑申请缓刑或者减轻处罚。 然而,具体的量刑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如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犯罪手段、危害后果等。因此,在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之后,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