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2006年去世,我因没有工作,开始领取遗属补助,后来我又去丈夫单位打工挣点生活费,现在单位领导说在单位打工就不能继续领取遗属补助了,我想问一下我还能不能继续领取生活补助
2025-03-28 07:35您提到的情况涉及遗属补助和在职身份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遗属补助是为保障遗属的基本生活而设立的补助制度,其发放标准和条件会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而变化。 关于您的情况,如果您在2006年之前已经开始领取遗属补助,并且符合相应的领取条件(如丧失劳动能力或无经济来源),那么您可能仍然可以继续领取遗属补助。然而,具体是否能继续领取需要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 此外,即使您已经开始了在单位的工作并获得了一定的生活收入,这也并不意味着您就不能再领取遗属补助。事实上,在某些情况下,由于您已经在单位工作,可能会有额外的福利或补贴等,这些都可能影响到您领取遗属补助的具体方式和额度。 因此,建议您直接向当地的民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相关政策,以便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同时,也可以考虑与单位进行沟通,了解是否存在特殊规定或优惠政策,以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