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前我与开发商达成门面房租赁意向,以每年18万租赁380平米门市,之后签订了租赁意向书,我交了1万的定金,因为这个门市是上下共三层,面积比较大,开发商租给我的是一部分,他们按照约定的面积把门市进行了分隔,铺设了地暖,安装楼梯,现在我不想租了,开发商要求我赔偿他的损失,要起诉我,我认为铺设地暖和安装楼梯是他们做的基础装修,跟我没有关系,他租给其他的商户也要进行相应的工作,请问我应该赔偿他们的损失么,我们没有签订正式的合同。
2024-10-09 10:45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可能面临以下两种情况。 如果双方已经签署了租赁意向书,并且支付了相应的定金,那么您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这部分责任通常包括但不限于铺装地面、搭建楼梯等基本设施的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额外支出。具体金额需要依据您的行为是否违反了租赁协议中的规定来确定。 如果双方未签署正式的书面租赁合同,则可能存在违约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或者寻求法律帮助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对方坚持要求您承担责任,建议您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并考虑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此事。同时,也可以尝试在谈判中寻找解决方案,避免进入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