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老人生病向公司请假半个月,在请假半月后还是没发上班的情况下,向老板提出离职。老板说要扣除前一个月工资的20%还有社保合理吗?
2025-03-02 09:14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以及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权利。如果您在工作期间生病需要请假,并且已经得到了公司的批准,那么您的病假时间应该被承认并计入公司的考勤记录。 关于您提出的离职请求,如果在请假期限内仍然没有返回工作岗位,您可以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提交书面申请,并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如经济补偿金)。此外,公司也有权根据员工的表现和贡献来决定是否解除劳动合同,这通常涉及到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态度以及对公司的影响等因素。 关于扣除前一个月工资的20%,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因为这是基于员工过去的绩效或行为做出的判断。如果公司在您生病请假时已经做出了相关安排,并且您在请假期内仍需履行一定的职责,那么这些责任也应该得到认可,并不应被视为影响薪资待遇的因素。另外,社会保险也应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计算和缴纳,不能随意扣除。 建议您与公司就具体的离职事宜进行协商,了解清楚各项细节,并保留相关的证据以备后续处理。同时,也要注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