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房子婚前男方买的,没有存款结婚三年有一个八个月的儿子,我想离婚带儿子走,我想最大限度保障我的权益,我能得到什么吗?
28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应视为共同共有。因此,在您与丈夫的关系中,您的儿子应当被视为是你们共同的孩子。 如果您想要离婚并带走孩子,那么首先需要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6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您的孩子已经到了上学年龄,并且由一方抚养较为适宜,那么法院通常会判决另一方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用。此外,法院还可能会考虑孩子的健康状况、生活习惯等因素来判断抚养权归属。 至于分割房产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除非有特殊约定,否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即使房产是在婚前购买的,也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因此,您可能需要考虑是否要保留一些共同财产以作为未来可能的经济支持来源。 总之,为了最大化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尽早联系专业的家庭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为您提供最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及家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