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克山县的,我1983年接班,人事关系落在政府办了,在政府办下设的一个部门,幼儿园任教,在1998年,政府办通知暂时放假,从新安排工作。之后我就一次次去问,什么时候上班,政府办告诉,等研究上班,2003年政府办告诉我,说我没有编,我在政府幼儿园工作了二十多年,没编,财政是怎么给我拨款开支的。2016省巡视组来克,我也反应了我的情况,政府找我,答应给我处理,解决,哪都不用上找了。我相信政府了,就在上月30号,政府给我个答复意见,政府嘴大,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与事实不符。我以像政府办法制办递交了复查申请,怎么走程序。
2025-02-28 22:36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问题,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您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如克山县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和举报,或者通过电话、书面形式等方式提出申诉。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准备相关材料。在提交复查申请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明等,以便充分支持您的诉求。 依法维权。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注意,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具体流程和要求,请根据实际情况参考当地相关政策和规定。希望您能够尽快得到妥善的处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