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辞工要两个月才可以走,我写的辞工日期是2016.11.8 ---2017.1.10.现在我想这几天走,不知道怎么办
2024-07-21 07:49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您提出辞职的日期为2016年11月8日至2017年1月10日之间,您的离职申请已经超过了法定的提前通知期。 建议您直接与公司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向公司提出具体的离职日期,并说明您的原因和要求。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劳动仲裁机构来解决纠纷。在处理过程中,应当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日后需要时进行参考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