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登记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了,孩子2岁,想争夺孩子抚养权
2024-12-09 19:23尊敬的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保护义务。在您与配偶的感情破裂且无法继续维持家庭生活的情况下,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为了维护您的权益,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考虑到孩子年龄较小,建议尽量采取和平的方式解决分歧,避免对孩子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最后,希望您能够早日走出困境,为孩子创造一个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 祝好! [您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