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6年12月与朋友一起合伙加盟,开了一家正新鸡排店,对半出资,一人14万左右,加盟三年。开业至今一直都是盈利状态,并在17年10月返本。我现在不想做,要和朋友散伙,由他一人经营。我的想法是撤回本金,也就是14万左右,而他提出要扣除折旧,房租,已经过去时间的加盟费等等。还剩一大半加盟时间,盈利不低的情况下,他的意见合理吗?
2025-06-16 21:49您好,在您与合伙人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撤回投资并要求退还剩余投资款是有道理的。但是,考虑到您的投资期限为3年,且在开店期间一直保持盈利状态,折旧、租金和其他费用可能已超出了原始成本,因此建议您与合伙人协商具体折旧和租赁费用的计算方法。 此外,如果店铺运营情况良好,可以考虑是否需要进行一些必要的维护或更新,这可能会增加额外的成本。最终决定应基于双方共同认可的商业计划和财务状况。 请确保在做出任何决策前,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商业策略,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有其他疑问,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