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缘无故剥夺公民买卖证券的权利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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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国家对证券发行、交易活动实行监督管理。”因此,如果某人因为某些原因而被剥夺了买卖证券的权利,则该权利的剥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的。然而,具体到您的问题中,“无缘无故”这个词语可能意味着这种剥夺不是出于正当理由或程序不公,因此在实践中可能会被视为不当行为。建议您根据具体情况向相关机构寻求帮助,并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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