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跟我媳妇只登记了。没有举行仪式。就闹离婚。当初给的彩礼。只承认了一半。并且要他给就说没钱。还说欠了外债。我说我也没钱。因为这个,我把他的汽车给封了,婚后买的。但是名字是她的请问离婚的话,公共财产,汽车是否各自一半还有就是这个债务她要是拿得出证据的话是否会在公共财产里面抵扣新婚姻法我了解了一点。只有两种条件才可以退还彩礼。一种就是家庭情况特别困难。第二种就是没有在一起生活的。开庭的时候。他说了一句领完证之后我就出去工作了。这是不是可以证明我们没有在一起这就是最后他又说了句,我们在一起两个月,我又出去了。相互矛盾。但都被书记员给记下来了,签字。第一次开庭,我是坚决不离婚。请问像我这种
2025-04-15 17:24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提到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解答。 关于共同财产的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资料等属于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时,如果双方对财产有争议,应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关于车辆和债务处理。如果车辆是在结婚后购买并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车被视为个人财产;如果车辆是在婚前购买且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共有财产。至于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应由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如果您认为孩子应该归您抚养,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法院可能会判决您的孩子归您抚养。 关于对方的行为。如果对方存在欺诈、胁迫或其他严重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可能会影响法院的判决结果。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您有更详细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