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皮卡向东行驶,在与一辆大货车会车时,一辆小轿车紧随货车车后,突然探出车头,根本就没有一点意识的就向我的皮卡车撞了过来,据说他是要拐弯,但他却没有看到我的车,我却是第一时间就看到小轿车突然超我的车道开了过来,我潜意识就躲了一下,两车同时被撞到右边的树沟,交警队要给我车定次要责任,我觉得我没有责任,想咨询一下
2025-07-02 10:0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行为可以被视为“积极避让”,即在没有发生碰撞的情况下主动采取措施以避免事故。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提出以下理由。 您是在快速通过路口或高速行驶时发现前方有车辆即将转弯,为防止潜在的危险,您紧急刹车并调整方向以避开小轿车。 小轿车没有意识到您的存在,并且没有减速或者采取任何避让措施,这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由于您及时采取了避让措施,从而减轻了对对方车辆的损害程度,并且保护了自己和乘客的安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人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安全距离,注意观察路况,避免盲目加速或急刹车等操作。 综上所述,虽然您可能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但考虑到实际情况以及法律规定,您可能会因为未能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而承担次要责任。建议您联系专业的交通事故鉴定机构进行评估,以便更准确地了解自己的责任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