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无儿无女,有地4亩,在当地队长名下并承包给队长,无承包合同或书面协议。病逝17年,从生病到下葬都由侄子承担,侄子不是当地户口,如今土地确权,队长称老人是五保户,侄子不能去确权,而队长本人称土地还确权到自己名下,但仍给侄子承包费,但不和侄子签合同,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土地能确权到侄子名下吗?并且这么多年并没有给老人相应的五保户待遇。队长的行为是不是触犯法律了?
2025-03-31 02:25关于您所描述的案件情况,确实存在一些复杂的情况需要考虑。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民个人对土地拥有使用权。如果土地被明确承包给了队长,并且没有承包合同或书面协议,那么队长在土地上的权利应该是基于集体成员之间的约定。 然而,如果队长声称老人是五保户,并要求侄子支付承包费,这可能会违反有关养老保障的规定。在中国,对于老年人的照顾通常包括养老金和其他福利,这些都需要政府和社会机构的支持。 此外,如果您认为队长的行为可能触犯法律,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律师可以分析您的案件细节,提供具体的法律建议,并帮助您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您也可以联系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了解相关的政策和规定,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