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上个月在别人手里花了三万元,转手一间门面房,当时也没有写合同,只写了收条,可是现在刚刚开了一个月就要拆迁,限我们三天内搬走,房东只赔偿剩余的房租费,我的房租是9月1号到期,屋里还有很多物品不赔偿,我该怎么办?
7天前首先,您应该尽快联系您的房东,并要求他们提供关于房屋拆迁的相关信息。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利获得额外的补偿,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住房福利部门或政府机构寻求帮助。 其次,如果房东不愿意提供额外的补偿,您可以考虑聘请一名律师来代表您进行谈判和诉讼。律师可以为您提供有关拆迁程序的详细信息,并可能能够帮助您争取更多的赔偿。 最后,如果房东拒绝合作并坚持要您立即搬离,您可能需要采取法律行动。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将房东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的租金和任何其他合理的补偿。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重要的是要保持冷静,并确保您的行为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如果您不确定如何行事,请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