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那个店铺做事我欠他19克18K金。迟工没做了。当时跟他说了在工资扣钱。过了一个多月才发工资给我五千几工卡没给看,我工资底八千。他说发多三千元给我,我又退给三千他,又过一个多月说我欠他金没给,还把我身份证到处发我可以告他吗?
2026-02-21 08:08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解决与您的雇主之间的争议。 收集证据。保留所有相关的沟通记录(如短信、电子邮件等),以及与支付工资有关的所有文件和证明材料。 协商解决问题。尝试直接与您的雇主进行协商,讨论可能的解决方案。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那么可以避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如果您和雇主无法就支付拖欠的款项达成协议,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调解机构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帮助,由中立的第三方对双方争议进行裁决。 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且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前建议咨询律师以了解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并不保证适用于所有人的情况。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请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