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房产归男方,我不用付小孩费用,当时有口头协议,房子给小孩,因小孩当时7岁,所以给男方暂为保管,所以十年了都没为过户手续,现男方要卖房叫我签字,我不签可以吗?现可以用物权法要回我的一半房产权?
2025-12-23 09:57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应当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您的情况下,您和对方就房屋归属达成了一致意见,即房产归男方所有,您无需支付抚养费。 然而,如果您认为该协议存在欺诈或者其他不正当行为,则您可以要求法院撤销该协议。不过,您需要证明对方是在胁迫或者欺骗的情况下签订该协议的。 此外,如果您的儿子已经成年并且能够独立生活,那么您不再需要承担抚养义务。但是,即使如此,您也可以要求被告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以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总之,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