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厂房拆除赔偿标准请问我是2015年6月20号签的厂房租赁合同,订了三年,现在当地政府要拆除该厂房,并以4月15号之前配合政府搬迁的.以200元每平方作为奖励,而这钱是打到房东账户上的,房东也叫我们搬,他就是不同意给我们政府补贴的钱,请问律师,我们房客该怎么办?谢谢!
6天前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在本案例中,您与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已明确约定了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因此,如果政府决定拆除您的厂房并给予一定的补偿金,则您有权利要求对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租金。 其次,关于是否同意接受政府的奖励,这取决于双方的具体协议以及当地的相关规定。如果您与房东之间存在争议,建议您先通过协商解决,或者寻求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来解决争端。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建议您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租赁合同副本、付款凭证等,以便在必要时进行举证。同时,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案件,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