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7月9日应聘到一家图文公司做经理,老板建议我合伙经营,我们签协议。我出5万元,参与年底分红,占百分之十份额,不做股东,要离职提前三个月,到时返还我的五万元,另,工资月税后八千。经营厂所营业原执照不含图文经营,要重新注册,到现在还没去办,在拟定公司名称下签了劳动合同,至今没发我一次工资,我不想和这样的人合作了,要回我的分红押金和工资,他另有工厂,从不管这边事。请教怎么做好?
18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该图文公司签订的协议中包含了一些不明确的内容,包括股权分配、年终分红以及离职后的返还条款等。这些内容可能会对您的权益产生影响。 首先,关于年终分红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年终分红属于个人所得,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您有权要求其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并且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其次,关于离职后的返还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离职后返还款项,则应按约履行;如果没有约定,则需要进一步协商解决。 最后,关于新公司的设立和营业执照问题,如果您不愿意继续合作,可以选择退出现有公司或寻找新的合作伙伴。在选择新的合作伙伴时,建议您充分了解对方的情况,确保合作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您可以先尝试与该公司进行沟通,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同时,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日后维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