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2016年和老公办理了假离婚,买了套房,在此之后,他拿我身份证去办理了些信用卡,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欠下了19万债务,这个怎么处理
15天前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已经依法办理了离婚手续,并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不涉及财产分割,那么在该协议未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前提下,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权。因此,您和您的丈夫在离婚时所购买的房产应当属于您一方所有。 至于信用卡债务,由于信用卡是银行发行的一种信用工具,持卡人需要按照合同规定偿还透支金额以及相应的利息等费用。如果信用卡债务是由您丈夫个人名义申请并使用的,那么这笔债务应该由其本人承担。但是,如果债务是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产生的,且债务数额较大,则可能会影响到您与丈夫之间的婚姻关系。 建议您尽快联系银行或信用卡公司,了解具体的还款计划和违约责任,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