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管所人员开车追查面包车合法吗?2017年6月12日,我开金杯车拉货在宁乡金洲大道上,被运管所的一辆车从后面追来,要我停车,我没停(在正常行驶的路上),他们就一直追到我送货的目的地(通石达制造有限公司内)。下来几个土匪一样的人(没出示任何证件),冲上来就抢我的车钥匙,把我的车开走了,还叫我跟他们走,有个人拿了录像机叫我去保安室去。我没去。后来我打的在运管所找到了我的车。13日去找他们,他们给录了口供,要我讲拉了两月的货,赚了九仟多元钱,(我说只拉了一个月货,收入二三仠元左右,他们不同意),最后开了三万元的罚单给我。我问他们罚多少,一会所长说罚8仠。这到底罚多少呢?
2024-10-27 04:2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并且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在此案中,你认为运管所的行为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投诉,要求进行调查和处理。 此外,如果你对行政处罚不服,还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在起诉前,你应该先与对方协商解决争议,尽量避免诉诸法律途径。 总之,作为公民,我们应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同时也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