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2 您好,我想咨询关于离婚案件的问题:我是主张离婚的女方,去年起诉了一次,今天我又起诉了一次,我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也提交了对方离婚意愿的微信记录,上诉状上我写的是与男方网络认识不到4个月领证,同年10月上诉离婚,因生活矛盾严重,尤其男方在我怀孕期间不照顾还大吵大闹,导致流产为理由,第二次法院叛离婚,被告不同意离婚,现在上诉中院了,被告上诉理由是,一:一审法院没有认清事实,双方感情没破裂。二一审适用法律错误,说女方,以娘家拆迁为由,让男方户口迁入女方娘家,然后获取回迁安置的利益,说女方是欺诈行为,法院叛离不符合民事总则的第32条规定,不诚信,法院叛离婚,是在纵容女方的欺诈
16天前您提到的问题涉及到了离婚诉讼和相关法律规定。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婚姻关系。首先确认您是否确实在去年已经提起过离婚诉讼,并且目前仍然坚持要离婚。 证据收集。您提交给法院的证据应当充分支持您的诉求,包括但不限于聊天记录、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等。 法律依据。根据您提到的情况,可能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如诚实信用原则(民法典总则第32条)、合同法等相关条款。这些法律规定可能会对判决结果产生影响。 司法程序。在诉讼过程中,应遵守人民法院的审理流程,包括开庭时间、传票送达、答辩期等规定。 调解与判决。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尝试通过调解解决争议;若调解不成,则法院将依法进行判决。 后续跟进。即使法院最终判决一方胜诉,也可能存在后续执行问题,因此需关注判决后的履行情况。 请确保您的证据准确、全面,并尽可能提供有助于说服法院的事实和论据。同时,在处理这类纠纷时,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祝您早日解决问题并得到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