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共同买的二手房,总额是84万。我首付20万,男方10万,买房手续费三万由我拿的。房子贷款共同还了十一个月,后期我自己交付了三年,(还有剩余贷款)现在想分手了房子增值到190万了,是不是房子增值部分按比例分,怎么个分法?注明:房产证名字是我的还有买房合同贷款都是我的名字。
2024-10-23 10:24首先,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并分割房屋价值,那么按照通常情况下的法律规定,房屋增值的部分应当按照各自的份额进行分配。这意味着在扣除税费和贷款后,您可以获得一定比例的房屋增值额作为补偿。 关于具体的比例,这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你们之间的协议来确定。一般来说,在中国,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遵循“平均分配”的原则,即双方应平等地分享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和投入。 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在购房过程中做出了较大的贡献,比如支付了大部分首付款或承担了更多的还款责任等,那么可能有权要求更多的份额。当然,具体的计算方法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来确定。 最后,建议您与您的男朋友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也请注意保留好所有的相关文件和证据,以便于将来可能出现的问题时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