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的律师您好!我是太原某单位待岗职工,每月单位给的500元生活费〈还得到年底看能不能发了,每月都不发〉,如今小区收起了停车费〈600/一年还得一次交齐〉80年代的老房子,不交钱不让进,连走亲访友的都不让进,我想咨询一下这合理吗?谢谢,不合理,该怎么办?
10天前尊敬的用户, 您提到的问题涉及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法律问题和物业管理问题。首先,关于您的工资待遇,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工资待遇存在问题,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停车费用,这是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费用之一,通常情况下,这种费用是需要由业主自行承担的。如果小区的物业服务存在违法行为或者不合理收费,请您及时与物业公司沟通解决,必要时也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或其他途径寻求帮助。 最后,关于您的邻居对您进出的限制,这也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一般来说,住宅区内的公共空间属于全体居民共同使用,因此在公共区域通行应该是自由的。但是,在具体操作中,也需要考虑到邻里之间的关系和和谐共处的原则。如果情况确实存在争议,建议您尝试与邻居进行协商或调解,以求得双方的理解和妥协。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您再次提问。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