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是这样的我想和我老公离婚,但是我现在联系不到他人,他老是躲着我。婚前我自己买有一套按揭的房子,都是我一直按揭付的房贷,结婚四年,他从来没有给生活费,我们有一个快满三岁的女儿,从出生一直跟着我妈,在我们老家,女儿生活费他也从来没有给,前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跟他朋友借了五万块钱买的小车,到现在还没有还钱给别人,现在他朋友叫我还钱,他还欠着三个月的车贷就还完了,车贷的也天天催我。我离婚想要我女儿,外面的债我要平均分担是吗?还有我婚前的房子应该是属于我个人的吧!
2024-09-22 14:45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法院判决将孩子归您抚养,并且对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首先,按照《民法典》规定,如果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则可以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过错,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若不同意,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其次,关于房产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但婚后通过赠与、继承等方式获得的财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属于您的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 再次,关于债务问题,由于您未提供具体信息,建议您详细说明具体情况,以便于进一步分析。一般来说,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应当由夫妻二人共同偿还。 最后,关于债权问题,您提到的朋友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至于是否需要平均分担,这取决于具体的借贷金额和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 综上所述,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请及时与法律顾问沟通,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