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他是在农村办的婚礼,没有领证,结婚一个月多感觉感情不合想要离婚,他家想让我返还彩礼,当时给了十万彩礼,买家具,家电,结婚的衣服首饰花了5万,我怀孕了,叫他去上班他不去我就想去医院打了,他说你要去就去,我去医院检查,最后没舍得打,我也没跟他说,他家都以为我打了的,如果他家去法院起诉,我该怎么办?
2024-08-31 21:26在您提出的问题中,涉及到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分割和法律责任。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法律框架下,只有在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才能被视为合法婚姻,并且才会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如果您们未领取结婚证,则属于非法同居状态。 关于返还彩礼的问题,我国《民法典》规定,彩礼是婚前给付的财物,其性质为赠与,原则上应当返还。但需要注意的是,彩礼的返还条件比较苛刻,一般要求双方当事人存在较大差距或一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才会考虑返还。 关于您提到的装修费用、结婚用品等支出,这些都属于您个人的财产,除非有明确证据证明是作为对您的婚后生活投入而产生的,否则不应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至于是否去医院打掉孩子,这取决于您的意愿以及当地法律规定。在中国,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有权利选择终止妊娠。但是请注意,任何决定都需要慎重考虑,包括可能带来的社会压力、家庭纠纷等问题。 最后,关于诉讼程序,建议您先尝试通过调解解决争议,因为协商通常比诉讼更有利于双方关系的恢复和维护。如果调解不成,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在起诉之前应确保收集充分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请记住,每个人的具体情况都是不同的,因此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