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6年12月8日入职至今17年4月,公司一直没有给我交社保签合同,催了公司好几次答应这个月开始交社保。却在昨天被告知商场要求我们月底撤柜,公司说安排我们去乡下的某个店,路程多了一个多小时。这样的情况我是否可以拒绝公司的这个不合理安排,但是我拒绝的话公司就说我这是自己离职,没有补偿金。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维权? 关于公司一直不签合同的事,中间和公司提过两次,公司一直敷衍,不了了之。今天在网上查到不签合同是要付双倍工资的,公司解释说,本来要签的,忙忘了。现在公司让我自己离职,是不是如果我自动离职就没有补偿金了?事情比较急,麻烦尽快回复,谢谢
2024-09-28 02:27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有权拒绝公司强制安排的工作,并且可以选择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协商解决。 -首先尝试与公司进行直接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要求。 -尽量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比如重新考虑工作地点或时间。 书面通知。 -如果公司不同意您的要求,您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辞职,并附上详细理由和证据。 -在正式提交辞职申请前,请确保有足够的时间让公司有充足的时间准备应对可能的离职。 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公司对您的辞呈表示异议,或者无法满足您的离职条件,您可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有效方式之一,可以帮助您获得赔偿或其他救济措施。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了解关于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是否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等信息。 -可能的话,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 请注意,以上建议基于一般情况,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强烈建议您及时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或律师,以便得到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您解决问题,祝您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