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跟他离婚了,但是我有探望小孩子的权利,他现在不让我探望小孩,我可以起诉他吗?
回答数:8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对方不让你探视孩子,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视权。在诉讼过程中,你可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对孩子的关心和责任,并请求法院支持你的探视权。同时,你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帮助你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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