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本金和利息分配规定 我是债权人,破产企业有抵押权,现变卖后不足支付本息全部,先付本金还是先付利息?有何法律依据规定参照。谢谢
2025-03-11 10:3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规定,破产企业的债务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费用; 共益债务; 优先债权(如银行贷款等); 普通债权。 在破产程序中,如果破产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首先应偿还破产费用,然后是共益债务,最后才是普通债权。 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应该首先向破产管理人申请破产费用的支付,并且如果破产费用足够支付,则剩余款项将用于偿还优先债权。如果您认为剩余款项不足以支付优先债权,您可以要求优先债权人放弃其优先权利或者接受减少优先权利的方式,以确保您能够获得足额的赔偿。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3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以抵销或冲减其对债务人的债权。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来实现您的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建议您尽快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