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一套房,是2OO8年买的,当时总价12万,大约110平方米,是2008年当时付定金1万元,房款分期付给甲方有收据。2011年付完,甲方承诺给办产权证,后来政策变动,自建房不于办证,如今没办下来,因为是在县城如果政策政府开发土地问题需拆迁征收的问题给补偿吗?补偿为那方所有。还一问题是买卖协议至今未签,请问签订协议怎写才有法律效率。谢谢你?请指教,多谢?
15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您在购买房屋时与开发商签订了书面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且该合同或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解决争议的方式和管辖法院等条款,则可以视为有效合同或协议。 关于政策变动导致房产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的问题,这通常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开发商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您可以向开发商提出赔偿请求,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至于补偿问题,由于您的房屋已经过一段时间,可能面临拆迁或者被征收的风险,因此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补偿标准会考虑房屋的价值、使用年限等因素,最终由政府相关部门根据评估结果确定。 对于签订购房协议的问题,建议您参考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协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同时,在签订协议前,最好能够与开发商充分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并达成一致意见。最后,如果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