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贷款买房的,房产证名字也他的,婚后女方用公积金一起帮男方还贷款的,离婚后房子女方是否有份
2025-02-03 00:16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婚前一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所赠与的不动产; 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全额出资购买的不动产; 已登记的以一方名义购买但实际出资较多的一方。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事由取得的另一方所有的财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使用其公积金帮助另一方偿还贷款,该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规定了“特殊情形下的个人财产”,即一方婚前签订合同支付款项,并对合同中关于婚姻存续期间的效力另有约定的情形下,该部分财产应归一方所有。具体到您的情况,您需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是否符合上述条件。 最终决定权在于法院或仲裁机构,他们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事实证据来判断该房产的具体归属问题。建议您在离婚时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