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我离婚了,再婚这边有两个娃娃,一个小学一个五个多月,老公一人打工!家里还有两个老人,还欠有外债!我两年没上班了没经历来源!怀孕现在在家带宝宝!前夫家非要我按照之前的协议支付抚养费!我真没能力了!前夫他妈就要起诉我,我该怎么办?我现在没有收入全职妈妈!上班也就一千多一个月工资!按我的能力在法律上我应该给多少抚养费合理!我们的协议是每月四百,然后教育费和医疗费各付一半!以我的能力和情况,可以申请降低标准么!
2024-08-30 18:07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双方有义务继续履行原有的抚养协议。如果您的经济状况确实困难,且无法负担孩子的抚养费用,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或减少抚养费的金额。 具体而言,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评估自身经济状况。首先,您需要了解自己的实际收入水平和家庭支出情况,包括生活必需品、子女抚养费等各项开支。这些信息将有助于证明您的经济状况的确因特殊原因而难以承担原本约定的抚养费用。 与前夫协商。您可以尝试直接与前夫进行沟通,表达您的困境,并请求他理解和支持。如果可能的话,您也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的帮助,如社会服务机构或者慈善组织,他们可能会提供一些帮助。 法律途径。如果您认为自己确实无力支付原定的抚养费,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这通常意味着提交一份诉状,说明您的经济状况以及对抚养费的需求,同时要求法院重新分配抚养权或其他必要的措施。 保持积极态度。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请尽量保持积极的态度,相信法律会保护你的权益。同时,保持良好的沟通和理解也是非常重要的。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来决定。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