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夫妻结婚中,共做了一个工程,工程款至今还没给,后两人离婚,离婚后男方给女方写了一个欠条,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工程款下来,男方反悔不给女方,女方拿着这个欠条有法律依据吗。可以拿到工程款吗?谢谢律师,帮帮我!
2024-10-13 17:33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并且用于家庭生活需要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您丈夫与您离婚时,该工程款应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 关于欠条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欠条是证明债务存在的有效证据,但如果对方否认这笔款项的存在或者主张已经偿还,则可能需要通过其他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例如,您可以提供银行转账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来证明这笔款项确实存在并已由您方偿还。 总的来说,如果您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这笔款项确实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已经被您方实际偿还,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返还这部分款项。建议您收集好相关证据,并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