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纠纷!16年4月买的房!由于卖主房出租5年(租期到18年3月),并在买房时签订协议!租房人不签订放弃够买!原房主答应赔偿租户50万,租户签订放弃购买,并签订放弃购买合同!16年7月房产证改成我的名字!但先原房主仍未给全租户50万!现租户跟我说他到18年3月不会腾房!并想以原来我买房的价格购买此房!请问到期后我应当如何处理
2024-07-24 20:11在您购房过程中遇到的复杂情况需要仔细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房屋买卖中存在违约行为,如卖方未能按约定支付购房款或未能按时过户等,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赔偿。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建议您与原房主进行沟通,了解其是否愿意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包括按照原定计划交付剩余款项以及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原房主明确表示无法履行这些义务,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者撤销合同。 关于您的疑问,“租户跟我说他到18年3月不会腾房”,这表明租户可能想要保留该房产作为租赁用途,而不是打算购买。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与租户协商,看看能否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例如,您可以提出让租户将剩余租金退还给您,并且承诺不再追究其他责任。如果租户不同意这个条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 总之,在处理此类纠纷时,重要的是保持冷静和专业的态度,同时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如果您对具体的法律程序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