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今年五月19号在平桥信合龙江春天交了十万圆预订楼房的意向金,一个星期前售楼部打电话说由于内部原因我预订的那栋6 号楼整体都不卖了,现在我们要求立即退款,售楼部说退款要走过程,让我把当时交钱的票给她,她们往上报,我想问我把票给她了我有什么证据,如果以后她不退款我们连证据都没有了
2024-11-23 13:08首先,您需要保留所有与购房相关的书面文件和口头协议。这些文件可以证明您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意向金,并且有明确的交易记录。 其次,您可以联系当地的消费者保护组织或者当地工商管理局,寻求帮助。他们可能能够为您提供一些指导和建议,以帮助您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如果您认为售楼部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例如,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售楼部退还您的意向金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