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好,我想问一下以下情况算是我们夫妻共有财产吗?还是属于老公的婚前财产? 我老公父母在他不满18周岁时离婚,离婚时父母双方都自愿把房子判给我老公。自然法院判决书把房子判给我老公,监护人是他妈妈,但是房本一直是他父亲的名字,直到老公和我法定年龄婚后6年期间,他父母和我老公才办理房子转移手续。老公妈妈现在以经在婚! 现在房照得名字是老公的,写的单独所有,房 照写得是,赠与! 2.听说,老公还可以公正,如果离婚了房子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如果他公正?必须需要我到场吗? 3.还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他们可以过户吗?还是必须是转移,或着是赠与。和我有什么关联吗?
2025-01-20 17:37一、关于你老公父母将房产判给你老公,并且房产证一直由你的老公的父亲持有,直至你们结婚后6年期间,房产证上改为你老公一个人的名字的情况,这个房产证上的变更登记过程,以及房产证上的记载信息,都是你老公个人所有的,因此该房产是你老公个人的婚前财产。 二、对于你老公是否可以通过公正的方式取得房产的权利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当地的法律规定及公证机构的规定。如果你老公想要通过公正的方式来确定自己的房产权利,那么你需要咨询当地的相关法律规定,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公证。 三、关于房产的过户问题,如果你们已经结婚并共同生活多年,那么房产应该视为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房产的转让或者过户,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依法履行相关的过户手续。如果房产属于你老公的婚前财产,那么你老公有权要求房产的所有权归自己所有;如果是共同财产,则双方都有权要求房产的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