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月份的时候租了个房子,是压二付一的,合同签的一年。当时我说租不了那么久,房东说3个月以后可以退房,不过要提前一个礼拜跟他说。现在已经交了第五个月的房租,房租是交到8月9号的。我跟房东说我这几天要退房,7月21号就搬走,要退押金。但房东说合同是一年的,现在退房要等我搬走后他找到下一个租房子的人才能退押金,21号我搬走了也不退。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呢?
5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与房东签订的是“压二付一”的租房协议,这意味着您需要支付两个月的租金作为定金(即“压二”),以及一个月的租金作为首期租金(即“付一”)。根据该协议,您可以随时通知房东解除租赁关系,并且不需要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然而,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了书面协议,明确约定租期为一年,那么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即使是在租期内,房东也无法单方面要求您立即搬离,除非有其他法定理由(如房屋损坏严重、无法居住等)。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直接向房东提出解除租赁关系的要求,并要求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如果您担心房东不同意或拖延时间,可以考虑聘请一名专业的律师帮助您处理此事。律师可以帮助您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您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此问题,以获得更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请记住,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之前,请仔细阅读相关的法律规定,并确保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