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某贷款公司做了一笔贷款,贷款公司以银行收取利息为由(实际银行没有收取利息,已致电银行核实)在银行给我多贷了百分之十左右,贷款批下来后贷款公司把多出来的钱据为已有,说是银行收取的利息,请问是否触犯法律
2024-07-16 06:20您的描述涉及多个法律概念和可能存在的争议点。首先,您提到的“银行”与“贷款公司”的合作关系可能存在一些法律纠纷,因为通常情况下,银行不会直接向个人借款,并且银行会根据法律规定来处理这类情况。 然而,如果贷款公司的行为确实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合同条款,那么这可能会构成诈骗或其他违法行为。此外,如果贷款公司在借款过程中获取了不当利益,也可能涉嫌不正当竞争或商业欺诈等行为。 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收集证据。保留所有与借款相关的文件、电子邮件、短信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转账记录、银行对账单、任何关于银行未收取利息的证明材料等。 联系相关部门。向当地金融监管机构报告此事,如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寻求帮助解决。 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以便了解自己是否有权利要求退款或者获得赔偿。 报警求助。如果您认为存在诈骗或者其他非法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行动应根据实际情况和个人需求来决定。在面对复杂的情况时,最好寻求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