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单位期间开完班后会去更衣室换工服的途中不慎崴脚造成韧带损伤医生建议休息三周,单位让我报工伤处理说等工伤认定下来再决定我这算不算工伤,如果不算按病假休。(首先,我在工作时间换工作服途中还未到下班时间在工作场合下楼梯时因为楼梯上有水不慎滑了一下导致韧带损伤算不算工伤?其次,单位认定工伤好像说因为自己走路不小心导致的崴脚不算工伤,这种情况违反劳动法么如果认定我这不算工伤我可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5天前尊敬的用户, 关于您的问题,以下是我的解答。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36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因此,您受伤属于工伤范畴。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所以,您受伤的情况符合上述第(二)项和第(五)项规定,可以认定为工伤。 三、对于是否需要申请劳动仲裁的问题,这取决于您与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以及单位是否同意为您报销医疗费用。如果您认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伤认定或赔偿,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单位依法赔偿。如对结果不满,还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