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伤保险,在工地上受伤,7.5万元,双方协商同意 但是对方一直拖延不给钱
2025-03-10 12:40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因此,如果你在工地受伤,并且已经与雇主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但对方迟迟未支付赔偿金,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投诉,要求其责令雇主支付赔偿金。同时,你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个问题,以获得法律保护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