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快结婚了 同居了一年 彩礼10万 介绍人 银行转账记录
2天前尊敬的客户, 您好!关于您所提到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是否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彩礼”范畴。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彩礼是指在婚约缔结后,一方为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予另一方的财物或服务,一般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金银首饰、家具家电等实物或有价证券。 对于您的情况,如果双方已经共同生活一年,并且已经进行了银行转账记录,那么这可能被视为一种赠与行为,而非彩礼。因此,如果双方同意解除婚约,您可以要求退还这部分款项。 同时,由于您提到介绍人的身份和转账金额,这也可能是解决纠纷的一个线索。如果您认为是介绍人为促成婚约而提供帮助,可以考虑向对方索要相关证明材料或者寻求调解解决。 最后,请注意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