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我离婚了,再婚这边有两个娃娃,一个小学一个五个多月,老公一人打工!家里还有两个老人,还欠有外债!我两年没上班了没经历来源!怀孕现在在家带宝宝!前夫家非要我按照之前的协议支付抚养费!我真没能力了!前夫他妈就要起诉我,我该怎么办?我现在没有收入全职妈妈!上班也就一千多一个月工资!按我的能力在法律上我应该给多少抚养费合理!按个人工资的百分之20和30付!这百分之20包括教育费和医疗费了么?
2024-08-30 18:11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双方有义务继续履行原有的抚养协议。如果对方坚持要求支付抚养费用,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前夫进行沟通,看是否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每月的抚养费用以及如何分担教育和医疗等费用进行谈判。 寻求调解或仲裁。如果双方无法自行解决,可以考虑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调解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调解。必要时,也可以选择通过法院提起诉讼。 遵循法律规定。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尊重孩子的生活习惯和情感需求,并确保孩子得到适当的照顾和关爱。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应当以实际情况为基础,结合孩子的实际生活需求、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 保留证据。为避免未来可能的纠纷,建议保留所有与子女抚养相关的书面记录和通信往来,以便将来需要时作为支持材料使用。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依据您的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您面临困难,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同时,考虑到当前特殊情况下的特殊处理,建议及时联系当地的民政部门或儿童保护中心,了解相关政策和服务资源。